1.退团:报名后,如我社已经出票(出票会有凭证),客人单方退团,损失费为相应实际大交通损失以及 10%团费违约
金,敬请谅解。
2.交通:火车:北京—成都火车往返硬卧或往返高铁(二等座);
提示:1)保证每人一铺,火车票随机出票,不保证铺位及车厢挨着,以实际出票为准。
2)报价中所包含火车席位为火车硬卧,若出到软卧或高等座位,请客人现补票面差价。保证正常出行。
3)报名时请提供出游者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,若在已出票的情况下退团,请携带本人身
份证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火车站取票退票;外地城市预定的客人,如确认退团,请联系我社按照约
定时间自行前往取票地退票。若因客人原因无法退票,产生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。如遇返程票为团
队票时,返程出票后不能办理退票,损失自行承担,敬请谅解!
飞机:北京-成都-北京飞机,往返飞机经济舱含税。报名时请提供出游者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。
提示:1)机票为航司团队申请机位,一经确认视为出票,不可以退票.更改.签转。
2)飞机如出现 24:00 以后抵达目的地,均视为 24:00 前结束行程。
3)航空新规中明确,因天气、突发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,造成航班在
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,承运人(即航空公司)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,费用由旅客自理。
3.住宿:全程当地商务酒店,参考酒店如下:
成都:瑞欣酒店、艺锦酒店、星逸南楼酒店、怡莱精品酒店、敦煌国际酒店、天顺园酒店、成都艺锦酒店、谱
诺室酒店、瑞新酒店、维也纳智好酒店、喆啡春熙路店、艺家风格酒店、维也纳杜甫草堂店、梨园祥丽
雅阁、如家精选酒店/天府广场店或同级
九寨:金江国际度假酒店、棠中大酒店、仙池大酒店、九江豪庭酒店、嘉和酒店、鑫世纪缘酒店、尚客嘉丽酒
店、金源大酒店、豪雅酒店、川主花园酒店或同级
都江堰:格瑞斯酒店、朋辉酒店、金威世纪大酒店、大好河山酒店或同级
提示:1)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,如出现单人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(一般加床为钢丝床)或补房差;
2)四川因经济发展相对落后,其同等星级酒店与沿海发达地区存在一定差距,请谅解;
3)全程入住酒店双人间,景区酒店环保,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,请客人提前自备。
4.用餐:5 早 6 正餐,正餐餐标 25 元/人,八菜一汤。
提示:1)早餐为酒店含早,如客人自愿放弃,费用不退,团费为打包价格,团餐不用,费用不退;
2)正餐为 10 人/桌,如余游客不足一桌的,我们会作出适当调整(如:11 人一桌),请您谅解;
3)部分景区间车程较远,也可能因为交通拥堵造成用餐延误,建议您准备一些方便食品,以备所需;
4)用餐不含酒水,如有忌口者可自备食物。
5.景点:含首道大门票(九寨沟景区、黄龙景区首道大门票)
提示:因参观景点需要,请游客随身带好身份证件!如遇景区门票政策性上调,请客人现补差价;在保证服务
标准及不减少旅游景点的前提下,我社有权对行程景点顺序做出调整。
6.用车:当地车型根据此团人数而定,保证每人 1 正座;司机专业服务,车型随团队情况调配;
7.导游:行程内持证中文导游 1-2 名。
提示:1)机场/车站至酒店接送站为小车,只有司机,不配导游;
2)酒店至集散地点接送为小车,只有司机,不配导游,届时可能需要稍作等候,敬请知晓。
8.购物:全程 2 个景区中购物店,1 个购物店;
提示:各延途停留点、景区有部分购物场所或是小摊小店属于政府支持或社会行为,非本社安排。如有兴趣,
请旅游者自行甄别,如有购买属于个人行为,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,更不
在我社控制范围,不买请勿还价,如发生经济纠纷,与本社无关!
9.儿童:12 周岁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只含半价正餐、一个正座车位、导游服务费,产生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。
提示:1)若儿童不占床,则须补早餐费,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,由家长现付;
2)1.2 米以下儿童免门票,须大人带领。
10.保险:全程仅含旅行社责任保险,不含旅游意外保险(建议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)。
提示: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,请您报名时购买旅游意外险,旅行社会可以为您代购旅游意外险,如因旅
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,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。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
保保险公司负责。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,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。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
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(不在意外险之列)
1、单房差或加床,不占床位游客不含早餐。
2、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飞机机器故障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。
3、酒店押金、酒店内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传真、收费电视、饮品、烟酒等个人消费。
4、航空险、旅游人身意外保险,请自行购买。
5、地面服务费(如机场接送服务、行李物品保管费、托运行李超重费等)。
6、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。
7、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.。
8、因景区价格调整产生的门票差价。
9、“费用包含”中未涉及的项目。
黄龙上行索道 80/人、下行索道 40/人(自愿消费);
九寨沟观光车 90 元/人、九寨沟观光车保险 10 元/人(必须消费);
都江堰观光车 30 元/人、玉垒扶梯 40 元/人、耳麦 10 元/人(自愿消费)。